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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貴陽8月2日電 一天“種”出三層樓,近七成違建“背後有人”——貴陽“拆遷補償款”黑色利益鏈調查
  記者李放、齊健
  一天“種”出三層樓,違建“大戶”月入百萬,而近七成違建背後有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身影……貴陽市紀檢監察機關近日通報一批利用違法建築套取國家巨額拆遷補償款的違法案例。記者調查發現,這其中不僅隱藏著巨大的黑色利益鏈,更暗藏貪腐溫床。
  一天“種”出三層樓 違建“大戶”月入百萬
  “我們20多個工人在24小時之內就蓋起了3層樓。”在貴陽,負責替村民修建違法建築的“黑施工隊”總能在政府部門測量和徵撥前創造出這樣的“速度奇跡”。
  近年來,貴陽市新城區建設、棚戶區改造等工程項目不斷上馬,然而每當相關規劃剛一齣台,規劃“紅線”內就會突擊建起一大批超過面積規定、且沒有任何手續的違法建築。
  “這樣的房子大都‘地下無樁、磚中無漿、牆面無窗、頂上無鋼’,根本不能住人,就是為了在拆遷過程中套取國家補償款。”一名村幹部說。
  貴陽市一名稱“楊老三”的違建“大戶”說,他們通過“關係”獲取項目初步規劃後,在規劃區域內找農戶購買土地或房產,土地一平方米300多元,有的送農民一層房子,可談到200多元。
  而以貴陽市觀山湖區金華鎮金龍村為例,根據當地市場價格,磚混結構每平方米能獲得1610元拆遷補償。按貴陽市規定,城市郊區獲得拆遷補償的上限為每戶不超過240平方米。按此面積,一個戶頭的拆遷補償獲利達15萬餘元。
  由於來錢快、風險小,一批從村民手中購買土地的違建“大戶”由此催生。觀山湖區一名村幹部告訴記者,生意好時,這些“大戶”一個月修違建上千平方,收入過百萬元。
  千萬元補償款“審核者”獲利百萬 近七成違建“背後有人”
  根據規定,獲取拆遷補償款要通過多項審核,不僅不能被認定為違章建築,同時還要有建築確權。
  多重審核之下為何仍有大量拆遷補償款被違章建築輕鬆套取?貴陽市紀委監察機關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關鍵在於一些基層幹部、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手中職權為這些違建層層造假“庇護”。
  貴陽市白雲區沙文鎮乾田村原黨支部書記郭丁川,在得知白雲區沙文園區的項目即將啟動後,遂伙同金甲村村主任路紹平等人在該區域範圍內修建違法建築數千平方米。
  為獲取補償款,郭丁川先是打通白雲區房屋征收管理局審核科,讓其給測繪公司打招呼,對違法建築提前摸底測繪,規避了城管查處和強拆;又向沙文鎮分管領導行賄,保證自己及幫助他人的違法建築在修建期間,不被查處和拆除。
  隨後,這些領導對征收補償資料予以“審核”,使其最終獲取補償,僅這一起案件就造成國家損失2351萬餘元,執法者卻從中獲利超過百萬元。
  貴陽市紀委書記張平告訴記者,套取補償款的違法建築中,近七成背後都有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參與,主要涉及四類群體,一是村幹部即村支書、村主任、村民小組長,二是鄉鎮的分管領導,三是城管部門,四是房屋征收管理局審核部門和征收公司。
  剎住“種房風” 先管住黨員幹部
  貴州省社科院城市經濟研究所所長胡曉登認為,違建“黑色利益鏈”中的部分群眾、“種房大戶”等的不法行為只是造成控違拆違難的淺層原因。真正應大力打擊的,是利益鏈頂端的部分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
  “如果執法者及時控違拆違、審核者不予確權,違法建設都不可能獲得補償款。”張平說,“紀委前期調查過程中,聽到不少類似‘板子只打老百姓’的聲音。要剎住社會上的‘種房風’,就要先管住黨員幹部。”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認為,這些國家工作人員明面上是執法者,暗地裡卻又成為獲利者,不僅不履行監督職責,甚至帶頭種房,或與違建者勾結,形成了扭曲的拆遷補償模式,更產生了惡劣的示範效應和阻礙作用。
  近日,《貴陽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城鄉違法建築整治工作的決定》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要求嚴查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買賣、侵占、租賃國有、集體所有的土地從事違法建築,以及包庇縱容違法建設等行為;對阻礙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和違法建設背後的“保護傘”、“黑惡勢力”將依法嚴厲打擊。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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